各位考生:
沈阳师范大学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果查询体系现已注册,成果查询网址为:。考生如对自己成果存有疑义,考生可进行成果复核,为确保考生成果准确无误,现将成果复核有关事项告诉如下:
一、成果复核
1.复核内容:
登分、合分(小题分、大题分、总分),是否漏评。属评卷教师宽严规范掌握等其它问题不在复核之列。
2.复核程序:
考生如对自己成果存有疑义,个人提出请求,请在附件中下载《沈阳师范大学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果复核请求表》,并将《复核请求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寄至沈阳师范大学研招办,
二者缺一不可,纸质版有必要
手写签字,若未邮递纸质版请求表视为无效。发送方法详细如下:
(1)电子版:经过电子邮件发至
[email protected]。
(2)纸质版:此表打印输出后在“贴身份证处”张贴自己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后在自己签字处签字承认。快递至沈阳师范大学研招办(邮递快递只接纳中国邮政EMS,其他快递均不接纳)。
请求成果复核
截止时刻:
2月21日上午10:00前。
逾期不再受理。复查成果将经过电子邮件或电话方法于3月初告诉。
二、其他阐明
全国统考或联考科目,对考试成果有贰言的考生请求复核时,需收缴复核费,收费规范:每科次10元。校园自出题科目不收取复核费。请考生到中国邮政经过“地址汇款”方法直接汇至我校研招办(收款人写“研招办”即可)。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果基本要求估计将于3月中下旬发布,我校参与复试考生名单及复试相关组织将于3月下旬或4月初在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网发布,请考生随时重视。另复试书面考试科目可在本网站主页“招生简章”栏目中检查《2016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53号沈阳师范大学研招办
邮编:110034 电话:024-86592979
附件:
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