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取办法
一、选取批次:我校三位一体招生专业安排在一般文理科第二批提早批选取。合格考生须参与2016年高考二类科目组考试。
二、自愿填写:在填写高考自愿时,合格考生须在第二批提早批五个院校自愿栏的榜首自愿栏填写我校,且报考专业有必要与测验类别对应,不然无效。
三、选取规矩:实施分类选取。对同类考生,校园依据考生归纳成果,依照文理科招生方案1:1别离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自愿”的准则择优选取,专业自愿间不设级差。当考生归纳成果无法满意其所填写的专业自愿时,如遵守专业调剂,则按归纳成果从高到低调剂到没有完结的专业。如仍缺乏,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个择优选取到未满专业,直至满额。
归纳成果详细折算办法如下:
归纳成果=学业水平测验(高中会考)成果(折算成满分100分)×20%+本质测验(面试)成果×30%+高考文明成果(折算成满分100分)×50%
其间学业水平测验(高中会考)科目A等计10分,B等计7分,C等计4分,成果总分超越100分的按100分计。
若考生归纳成果相一起,则按单项次序及分数凹凸排序,单项次序排列依次为:本质测验(面试)成果、高考文明成果、学业水平测验(高中会考)成果。若仍相同,高中阶段具有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果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取。
四、选取人数:若考生自愿填写人数未到方案数的110%,则选取人数控制在自愿填写人数的85%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