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管理学
类别:公共管理类
专业称号:行政管理
事务培育目标:本专业培育具有行政学、管理学、政治学、法学等方面常识.能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管理工作以及科研工作的专门人才。
事务培育要求:本专业学生首要学习行政学、政治学、管理学、法学等方面的根本理论和根本常识,遭到行政学理论研究、公共方针剖析、社会查询与计算、外语、公函写作和办公自动化等方面的根本练习,具有行政管理的根本才能及科研的开始才能。
毕业生应取得以下几个方面的常识和才能:
1.把握政治学、行政学、管理学、法学的根本理论和根本常识;
2.把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根本观念和剖析办法以及体系剖析、计算剖析、查询剖析、方针剖析等科学办法;
3.具有从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政管理的根本才能;
4.了解党和国家的特别是行政管理方面的方针、方针和法规;
5.了解行政学的理论前沿以及政治学、管理学、法学等相关学科的开展动态;
6.把握文献检索、材料查询的根本办法,具有必定的科学研究和策划、组织、履行的实践工作才能。
骨干学科:政治学、管理学、法学
首要课程:管理学原理、行政学原理、政治学原理、当代中国政治制度、比较政治制度、法学导论、社会学概论、政府经济学、行政组织学、地方政府学、市政学、公共方针等。
首要实践性教育环节:包含学年论文、实习、毕业论文等,一般组织不少于10周。
修业年限:四年
颁发学位:管理学或法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