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法学
类别:法学类
专业称号:法学
业务培育目标:本专业培育体系把握法学常识,了解我国法令和党的相关方针,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裁定组织和法令服务组织从事法令工作的高档专门人才。
业务培育要求:本专业学生首要学习法学的根本理论和根本常识,遭到法学思维和法令实务的根本练习,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办法剖析问题和运用法令办理业务与解决问题的根本才能。
毕业生应取得以下几方面的常识和才能:
1.把握法学各学科的根本理论与根本常识;
2.把握法学的根本剖析办法和技能;
3.了解法学的理论前沿和法制建设的趋势;
4.了解我国法令和党的相关方针;
5.具有运用法学常识去知道问题和处理问题的才能;
6.把握文献检索、材料查询的根本办法,具有必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的才能。
骨干学科:法学
首要课程:法理学、我国法制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商法、常识产权法、经济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世界法、世界私法、世界经济法。
首要实践性教育环节:包含见习、法令咨询、社会调查、专题争辩、模仿审判、疑案争辩、实习等,一般不少于20周。
修业年限:四年
颁发学位:法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