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文学
类别:艺术类
专业称号:音乐学
事务培育目标:本专业培育具有必定的马克思主义根本理论素养和体系的专业根本常识,具有必定音乐实践技能和教育才能,能在高、中等专业或一般院校、社会文艺团体、艺术研讨单位和文明机关、出书及播送、影视部分从事教育、研讨、修改、谈论、办理等方面作业的高档专门人才。
事务培育要求:本专业学生首要学习音乐史论、音乐教育等方面的根本理论和基础常识,承受音乐理论与实践方面的根本练习,具有音乐研讨、教育等方面的根本才能。
毕业生应取得以下几方面的常识和才能:
l. 把握音乐学的根本理论;
2. 把握音乐的剖析办法;
3. 具有从事本专业作业的根本才能;
4. 了解党和国家的文艺方针、方针和法规;
5. 了解本专业及相关学科的开展动态;
6. 把握文献检索、材料查询的根本办法,具有必定的科学研讨和实践的作业才能。
首要课程:音乐史、音乐学理论、中外民族民间音乐、教育学、美学、作曲技能理论、钢琴或其他乐器演奏等。
首要实践性教育环节:包含社会实践、艺术实践及教育实践等,一般每学期组织l--2周。
修业年限:四年或五年
颁发学位:文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