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务培育目标:培育能在外事、经贸、文明、新闻出版、教育、科研、旅行等部分从事翻译、研讨、教育、管理工作的德才兼备的捷克语高档专门人才。
事务培育要求:
1. 学生应把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了解我国有关的方针、方针和法规;
2. 具有坚实的捷克言语语根底和较娴熟的听、说、读、写、译的才能;
3. 把握言语学、文学的根底知识;
4. 对捷克和斯洛伐克社会和文明有较广泛的了解;
5. 具有较好的汉语表达才能和开始的科研才能;
6. 把握斯洛伐克语和另一门外国语的根底知识。
首要专业课程:根底捷克语、高档捷克语、报刊选读、视听、白话、捷克语写作、翻译理论与实践、言语理论、捷克和斯洛伐克文学史及文学作品选读、捷克和斯洛伐克国情、经贸文选、斯洛伐克语根底、汉语、第二外国语等。
实践环节:结合教育,安排学生参与社会调查、事务实习等实践活动。
修业年限:四年。
工作方向:毕业生适合在交际、外贸、旅行、对外文明沟通组织、研讨和教育等部分从事口译、笔译或科研、教育工作。
颁发学位:文学学士。